反对党领袖被限制出境

发表时间:2024-09-23 11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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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金边市初级法院宣布,禁止国家力量党高级顾问隆春出境,禁止其与反对派团体会面或参加抗议活动。


9月20日,隆春在金边市初级法院接受法官的讯问。后者根据柬埔寨刑法第88、494和495条规定,指控隆春“先前的罪行被判刑后,又犯下同样的罪行”以及“煽动骚乱社会罪”。


根绝判决,隆春不得离开住所或出境。每月到当地派出所报到一次,否则将被立即拘捕。


隆春表示,尽管自由受限,但他仍可以与支持者见面。